產強積金 for Dummies

根據破產條例,除破產之外,債務人亦可申請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債務人可使用此方式向法庭及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若獲得批准,則對所有債權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債務人申請自願安排可免受破產的法律限制,亦可保住工作或專業資格。

債務協商:商業破產保護為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協商提供了一個平台。企業可以與債權人達成債務重組或債務減免協議,以減輕負擔並改善財務狀況。

任何人於在破產案中證明一項債權時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或在根據破產條例規定的誓章內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

就破產人工作方面來說,如果破產人在私人公司工作,署方或受託人一般都不會主動接觸其僱主,除非因調查與評估有關的事項。不過,如果破產人任職銀行業,法例就規定他必須向僱主申報。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破產期間升遷亦會受一定限制。

為免誤會,僱員應先向僱主或受託人*瞭解情況。如確認僱主拖欠供款,應盡快向積金局投訴,我們會提供協助。投訴僱主的程序、途徑及相關資料,可瀏覽「投訴僱主」網頁。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

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以向第三者證明。他需向受託人要求獲取一封「不會就簽發該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並帶同該信到高等法院大樓提出申請,依循法律程序辦理。

什麼是破產?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破產條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呈請。

破產人在作出破產呈請後避免進一步貸款,在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後,破產人應該自制,避免進一步貸款。如破產人獲取信貸而無披露破產人的破產狀況,即屬違法。

提升財務素養:個人和企業應該努力提升財務素養,了解財務管理和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以便更好地應對潛在的財務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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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在海外居住,則需要在當地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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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等 公司破產 任何已被判定破產的人士,曾從事任何行業或業務,並在破產令的日期尚未清償在經營該行業或業務的過程中招致或因該行業或業務而招致的任何債項,則在以下情況下均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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